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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医的制度与价值,并不适用于所有社会

西医的制度与价值,并不适用于所有社会

最近,老T在朋友圈看到有位医生推荐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医学史》教学大纲,从全球比较的角度,从3000年前的近东、地中海和中国的医学著作比较,以及古希腊和中国的医学和身体观比较开始,再到波斯和其他西方医学知识如何向东传播,以及中国医学如何向西传播,都作了详细介绍。最让我感到惊讶的是,这个美国顶尖医科大学的教学提纲中,毫不避讳的提到宗教对于现代西医的影响,尤其是现代西医在形成、制度化和价值取向上,基本都承袭了西方中世纪宗教文化。

宗教与医学的关系研究在西方属于“显学”

进一步查询发现,不仅是在这种医学院的课程中不避讳这个问题,在哲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多个领域,西方很多研究都热衷于宣扬宗教在医学发展中的突出作用,相关著作数不胜数,甚至于以“宗教 医学”为关键词在学术搜索引擎中搜索 2026 年以来(不到两周时间)的学术出版物,都能找到 725 条搜索结果,其中大量研究都来自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牛津大学、哈佛大学等号称全球顶尖的学校,以及柳叶刀、细胞、科学这类顶尖期刊,甚至像号称全球最牛的美国梅奥医院,也有一堆关于宗教对临床实践启示的文章。

学术搜索结果
学术搜索结果

或许是老T太久没接触过这个事情,只似乎依稀记得,小时候可能在一些课外读物上看到过类似观点,但由于长期以来“宗教”这个话题,在国内几乎没什么讨论热度,也没有讨论必要,便不自觉地遗忘了。包括最近几年,在网上看到各种关于西医的争论,也鲜有看多人介绍西医背后的宗教价值观影响,于是我重点研究了一下这个问题。

宗教深刻塑造了西方医学的制度形态

当我们在讨论现代医学背后的宗教价值观时,首先需要澄清的是,宗教并未为现代医学提供直接的医学知识来源。无论是直接来源于宗教的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还是后来发展出的实验医学与循证医学,其方法论核心都建立在经验、观察和可重复验证之上,与宗教书籍上的原意可能相去甚远,甚至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这些实践本身还曾与宗教权威发生过冲突。然而,否认宗教对医学知识本身的直接贡献,并不等于可以忽略宗教对医学制度与价值结构的深层塑造,这点也是让我在研究过程中越发觉得有趣。

西方现代意义上的医院制度,并非单纯出于效率提升或医学技术进步的需要,其源头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修道院、教会慈善机构和宗教团体。这些机构在最初并不以“治病”为目标,而是更强调收容、照护,其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是一种带有明确宗教色彩的价值要求:无论是谁,只要是所谓“上帝子民”,都应当得到照料。这种对生命的理解并不以结果为标准,而更重视宗教义务,也正是在这一前提下,现代西方医学逐渐形成了高度制度化、流程化和职业化的体系,并对“救治失败”保持高度的容忍。例如,在 2020 年大规模公共卫生冲击下,西方医院的医治结果几乎“不堪入目”,前边提到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搞的“实时数据”榜单,相信都给很多人留下深刻印象。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统计数据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统计数据

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社会中与医疗相关的制度起点,本身就并不相同。中国历史上并不存在以宗教慈善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传统,医疗体系的源头更多来自太常、少府等官方机构,以及太医令、尚药监、中宫药长等具体官职,其主要职责并非承担普遍性的社会救济,而是服务于特定对象,尤其是宫廷、官僚体系和国家机器的稳定运行。在这种制度背景下,医学更接近一种技术性、责任性极强的职业实践,其正当性并不主要来自行为动机,而是直接接受结果的检验。

这种差异也深刻体现在对医者责任的理解上。在西方医学传统中,医疗行为的正当性往往以程序是否合规、意图是否正当为核心判断标准,只要遵循了规范流程,即便结果不理想,也被视为可以接受的风险;而在中国古代语境中,医疗行为更多以结果为导向,治愈与否直接关系到医者的责任乃至生死。即便是医圣华佗,最终也难逃因医疗结果不佳而被追责致死的结局。这并非简单的制度落后或人治问题,而是反映了中国社会长期以来对医学角色的不同定位。在中国,医学并未被赋予超越世俗秩序的道德豁免,而是始终嵌入现实责任结构之中。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西医学制度之间的差异,并不只是技术路径或知识体系的不同,而是源于更深层的价值观与社会结构。西方医学是在宗教伦理逐步制度化的过程中形成的,而中国社会的医学问题,从一开始就嵌入在国家治理、社会秩序与现实责任的框架之中。这种起点差异,决定了两种医学体系在制度设计、风险容忍和价值取向上的长期分化,也使得简单以“现代性”或“科学性”作为唯一衡量标准,本身就容易忽略问题的真正根源。

个体生命至上的假设,并非价值中立

与其说中西文化的差异集中在“是否尊重个体选择”,不如说,二者在更底层,对“人是什么”本身就有不同理解。在西方现代医学制度化过程中,基于宗教理念,逐渐形成了一种高度抽象的“个体生命”概念。这个个体被假定为与家庭、社会、自然环境相对分离,其身体可以被拆解、测量和干预,是医疗决策和风险负担的基本单位。这种制度化理念在社会层面也体现出明显的个体中心特征,例如西方社会在饮食选择、健康管理和生殖技术等方面强调个人自主,从肥胖问题和生活方式的公共卫生挑战,到像前些天看到欧洲多个精子库使用过程中导致的一系列遗传病事件,制度和文化都在强化“个体责任优先”,即便可能带来复杂的公共风险。

相比之下,中国文化对“人”的理解长期嵌入更宏观的秩序之中。无论是上古时期“天地人”的整体叙事,还是阴阳、五行的身体观,其核心并不在于单一机制解释,而在于强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连续性。认为人的身体不是孤立系统,而是始终处于环境、情绪、饮食、劳作和社会关系的共同作用之下。这种文化理解直接影响了医疗实践和制度设计的逻辑。

一方面,中国文化更强调家庭的作用。个人在医疗决策中很少是独立作出的,家庭在养老、照护、风险分担中的角色长期而稳定。无论是重大疾病还是长期照护,都需要家庭共同参与,医疗决策往往是全家商议的结果,而不是单纯依赖患者个人意志。这种制度设计与西方“个人权利优先、家庭义务有限”的模式形成鲜明对比。

另一方面,中国文化更重视社会整体的作用。饮食习惯、公共卫生行为、环境调控,乃至全民疫病防控和医保制度设计,其出发点都不是围绕单一患者进行,而是体现集体利益的优先考量。例如,在弱势群体救治和传染病防控中,中国强调“治未病”与风险共担,通过制度、环境和生活方式的综合干预,尽量降低社会整体风险,而不是像某些西方国家一样仅在老百姓跌落“斩杀线”之后靠事后医疗救助。现代实践中,从爱国卫生运动到全民疫病防控,再到医保制度下的风险共担,都是这种整体取向的延伸。

发展现代医学,价值选择不可回避

老T最近这些年来,在网上看到关于中西医的讨论特别多,其中不乏一些医生或专家动辄就说“中医不科学,必须全面采用西医标准来改造中医”,似乎照搬西方文化背景下的医疗制度就能一劳永逸。但讲白了,很多这种争论,都没有真正考虑到深层次的文化差异问题,而只是一味输出情绪和观点。这也让我觉得,如果不从更广泛、更底层的文化比较上入手,这些表面争吵很难真正推动医学在中国的本土化发展,反而可能加剧误解和对立。

医学发展到今天,技术问题早已不再是最困难的问题,真正复杂的,反而是隐藏在制度背后的价值选择。

对于当下的中国而言,诊疗能力、药物研发和医疗基础设施早已全面进入现代医学体系,是否“现代化”并不构成争议。真正需要反复权衡的,是在终末期医疗、资源分配、家庭责任、公共卫生干预等问题上,应当优先遵循怎样的价值排序。这些问题并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答案,它们本质上都是社会如何理解生命、风险与责任的选择。

西方医学在其诞生和成熟过程中形成的制度与价值观,在西方社会语境中高度合理,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天然具有普遍适用性。将这些制度视为“唯一正确答案”,往往会掩盖一个更现实的问题:这些制度最初正是为了解决西方社会自身的结构性困境而设计的。

从这个角度看,一个真正成熟的社会,并不需要在制度层面持续模仿他者,而是应当在充分理解这些制度为何如此设计之后,结合自身文化传统、社会结构和治理目标,作出有意识的取舍。医学并非纯粹的技术系统,而始终是一种嵌入文化与制度之中的实践。承认这一点,才能让医学更好地服务于具体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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