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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位女权斗士背后都有一个足以影响她一生的男人(1)

我家乡荷叶镇是中国女权运动的发源地之一,在中国百年女权运动史上最杰出的 8 名女权斗士中就占了 4 人,加上与之关联的多名女权先驱,合计从我们这个小乡镇冒出的著名女权人士可能超过 10 名。在长期耳濡目染下,我也大致了解到这些女权斗士身后的故事。但也正如我先前在 网络争议历史问题究竟是在争啥 这篇文章中提到的,历史人物在不同的阶段都会有不同评价,特别是对于这些女权斗士,总会有人喜欢添油加醋将她们的事迹与身边的男性对立起来,凸显单方的伟大。但我在仔细研究后发现,其实,哪怕不搞对立,不恶意贬低一方,也不至于影响她们的地位,只是故事没那么精彩罢了。


秋瑾背后的男人王廷钧

人物基本信息

秋瑾(1877 年—1907 年),女,字竞雄,号鉴湖女侠,浙江绍兴人,中国女权和女学思想的倡导者,近代民主革命志士。1894 年,19 岁的秋瑾被其父秋寿南(时任湘乡县督销总办)许配给王廷钧,并于 1896 年 4 月 17 日完婚,正式嫁入我镇。

王廷钧(1879 年—1909 年),原名昭兰,谱名廷钧,字子芳,号纯馨,湖南省双峰县荷叶镇人。王廷钧与曾国藩老家相距不到 1.5 公里,他的叔曾祖父娶了曾国藩大姐为妻,此后王家与曾家多有姻亲往来,进而进入荷叶镇上名门望族之列。也就是带着这种显赫家族背景,秋瑾才嫁给了他。

王廷钧配秋氏,字瑾,寿南公女。清诰封夫人,光绪三年丁丑十月十一日卯时生,光绪三十三年丁未六月初六辰时殁浙江山阴县,葬西湖,有碑亭。子,沅德,出抚一半子麒为嗣。女,桂芳。(子麒即王廷钧的二哥。)《上湘城南王氏四修族谱》

人物间简要相处经历

秋瑾与王廷钧的婚后关系十分融洽。男方一边帮助父亲经营当铺生意,一边聘请私塾先生上门教学,夫妻俩一同学习一同进步,可以说是相敬如宾,羡煞旁人。婚后第二年,秋瑾便产下长子,取名叫做王沅德。(这小孩后来成为湘潭首富,并以首富身份加入“民革”,持续资助革命活动,仗义疏财甚至惊动了党中央。解放后,经周恩来介绍进入湖南文史研究馆工作。)

变化发生在 1899 年,这一年王廷钧花重金从清廷买了个工部主事的官职做,第二年开春便带着老婆小孩一起前往北京赴任。虽然是买的官,但清廷该有的礼数还是到位,秋瑾作为官员正妻,也被赐予了“恭人”(类似爵位)封号。但因为八国联军侵华,才当了一个月官的王廷钧担心老婆小孩安危,便带着她们休假回老家避难。

1901 年,夫妻俩又在荷叶镇生了第二个小孩,取名王灿芝。(这个小女孩后来在美国留学期间选择攻读航空专业,1930年 回国后成为中国首个女飞行员,是中国航空史上女性第一人。)

1903 年,王廷钧带着老婆小孩第二次跑去北京赴任,职位从工部主事换成了度支部郎中(度支部由户部改名而来,度支部郎中大致相当于当今财政部的司长)。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秋瑾依托丈夫的人脉关系,开始进入清廷名流圈子,广结好友,开拓视野,亲历腐朽清廷最后的苟延残喘,也使得自己思想认识发生巨大变化。

1904 年,秋瑾在丈夫不支持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前往日本留学。而在秋瑾赴日后不久,王廷钧也觉得一个人带小孩在北京做官没意思,加上父亲病重,便辞官回乡,想着过两年再出来,到时当个地方官更有发展前途。

1906 年,在日本进一步接受进步思想的秋瑾回国,并在第二年初回到荷叶镇。在这里,她本想找丈夫筹钱给“光复会”搞革命,但无奈当时王廷钧去了北京,于是拿着刀逼着王家掏钱,并宣布与王家断绝往来。王家考虑到维护儿媳之间关系,最后还是给了钱。这笔钱也被秋瑾拿去大通学堂办学和创办《中国女报》。

1907 年,秋瑾英勇就义,王廷钧从此久病不起,并在两年后病逝。两人的生命都停留在 30 而立之年。

个人评价

以往对于王廷钧的很多说法,都来自秋瑾单方面描述,并有好事者添油加醋,将其塑造成典型的没落地主阶级纨绔子弟,食古不化,搞家庭暴力,还反革命,用以凸显秋瑾的伟光正。但这些评价,仔细想想却又经不起推敲。

虽然以往很多人写到王廷钧与秋瑾的夫妻关系时,都用“错结连理”来形容。认为男方是地主商人出身,女方是官二代,并不是很匹配。特别在开了上帝视角后,认为男方代表的腐朽地主阶级利益,头脑里都是封建糟粕,而女方代表新兴民族资产阶级利益,头脑里都是进步和革命,以阶级立场来对待夫妻关系,得出反差结论也就毫不意外了。但其实我倒觉得这俩人是很般配的。

  1. 相貌般配 从样貌上,秋瑾长得比较男性化,很多照片拍出来都分不清性别,说是男性一点也不奇怪。而王廷钧长得又偏女性化,以至于秋瑾的弟弟说王廷钧“风度翩翩,状貌如妇人女子”“美丰姿,状貌如妇人女子,第质美弗学,远不如我姊。”。如果夫妻两人中只有一人的相貌呈现异性化特征,这才是明显不般配,但如果两人互显异性化特征,那不是天作之合又是什么呢?

  2. 性格般配 在家庭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如果家里两个人都火爆脾气,或者两个人都是闷葫芦,这种家庭才是灾难。所谓的性格般配,大体上就是阴阳调和,要么双方相互包容理解,要么单方包容理解,反正不能针尖对麦芒,或者两个都摆烂,不然就是关系破裂。在王廷钧与秋瑾的夫妻关系中不难发现,王廷钧显然是那个弱势包容一方,不管老婆的行为在当年对家庭有多大影响,他都还是选择隐忍,独自一人支撑着整个家族运作。或许他这一辈子最大的过错是没有支持秋瑾去日本留学,但站在一个丈夫角色中,放手让老婆独自出国,自己在家带两个小孩,我估计 99% 的男性都会做出同样的决定。后来的事实也印证,秋瑾对家庭,特别是对自己的两个小孩都还是有亏欠的。秋瑾自己说“妹近儿女诸情,俱无牵挂,所经意者,身后万世名耳”。换现代话来说,就是管生不管养,以致于两个子女日后回想起来这些事,都觉得比较离谱,怎么自己母亲居然把亲情跟名利给对立起来,求名利跟近亲情有冲突吗?甚至于发现秋瑾在所著诗词、文章中多次对她秋家的侄子侄女关怀备至,但从未对自己两个子女写过任何文字。

  3. 家庭般配
    王廷钧虽然是个富二代出身,但并不是食古不化的人,秋瑾嫁入王家后,也不想她就只当个地主家的少奶奶。在荷叶老家的时候,两个人就一同学习,还经常去湘潭、长沙开拓一下眼界。以至于短短几年后,王廷钧决定以买官为契机,带着老婆去北京见世面。期间还有外人回忆起夫妻俩一同学洋文的场景,并且秋瑾在北京的交际圈,也都是依赖王廷钧的家族关系而拓展。可以说,没有王廷钧的思想进步,没有王家的支持,秋瑾可能很大概率不会登上历史舞台的中央。并且,哪怕是自己老婆在闹革命反清廷,作为清廷的一员,王廷钧也没有置身事外、主动切割,王家更是对秋瑾仁至义尽。比如,1906 年,在秋瑾回到荷叶找王家要钱闹革命时,王家冒着杀头风险给了钱。1909 年,王廷钧去世后,王家获悉秋瑾在浙江的灵柩居然无人敢安葬,又冒着杀头风险将其灵柩迁到湖南安葬。

值得一提的是,1907-1909 年这两年,浙江没人敢安葬秋瑾,但到 1912 年民国建立后,浙江方面却又开始抢秋瑾墓。即便秋瑾子女强烈要求将墓留在湖南,湖南方面也准备将秋瑾墓改葬于岳麓山,但湖南都督谭延闿此时没争得过浙江势力,只得同意将墓迁到浙江去安葬。得悉此事后,王家最后只能自己出钱帮秋瑾在长沙建了个秋风祠。

子芳先生夫妇合传
子芳先生,湘乡王黻臣公季子也。讳昭兰,册名廷钧。体清腴,面皙白,有翩翩佳公子之誉。读书善悟,不耐吟诵。作文写大意,不喜锤炼。不临摹碑帖而书法秀丽。志远大急于仕进,两应童子试,一赴乡闱不与选,遂弃帖括,于清光绪二十七年,以报效秦晋,账款议叙工部主事,供职两年。转荐度支部郎中,覃恩诰封中宪大夫。未几,封翁病笃,告终养旋里。奉汤药数月,遭大故,哀伤过度,体渐消瘦,读礼家居兼养病,拟服阕起,复改外任,以摅夙抱。乃造物忌才,病延两载,遂不起,年三十岁,葬潭邑三都四甲叶子塘巳山亥向。
德配秋女士,讳瑾,字璿卿,号竞雄,浙江山阴世家子也。好读书,工词赋,发言每多感慨。其父星侯先生,宦湘有年,女士随侍湘乡差次,得与子芳君订盟,十九岁于归,笃伉俪。二十八年,子芳君赴部供职,女士偕行都门侨寓。手不释卷,口不废吟哦,同乡郭桐白、李翰屏诸君,慕其诗词,索题索和,辄应之。家居久,见清政府腐败,受外潮刺激,愤然谓子芳君曰:日本为我国学士荟萃之场,其中必多豪杰,吾意欲往该处一游。遂质簪珥东渡,入日本实践女学校,研求女子教育,工艺诸学。暇则吮笔缀文,拾俚语编《白话报》月刊一册,开导闺闱,其毅然以女界先觉自任。自日本取缔留学生规程出,愤不能忍,决计回国。是时,其父星侯公已故,便轮往浙,省其母。旋返湘,省舅姑于湘潭。检点旧日服饰,分给奴婢及戚邻之贫乏者。任侠施与,固其素性也。电京约子芳君归筹学费,候数日不至,请于舅姑,得二千金。赴浙创办《中国女报》于上海,发起女子体育会于绍兴。所著学说诗歌,见诸报纸者甚多,无一不寓革命之意。光绪三十三年,徐烈士锡麟起义皖垣,事未就被害。女士与徐君本属中表,闻徐见凶耗,即在校中开会追悼,是以党祸牵及,女士竟于是年六月六日成仁于浙江省轩亭口。徐寄尘、吴芝瑛诸士为葬于西湖。旋因清廷逼令改迁,其子扶柩返湘,葬昭山。反正后,湘浙两省人士,念女士为革命巨子,导光复先河,开会追悼,以慰英魂。湘都督谭,谕葬岳麓;浙省学界,争葬西湖,为树墓表,立秋社,建悲秋亭,以为纪念。女士虽死足千古矣。子一,名沅德,翊六馆甥。女一,名灿芝,待字。翊六与亲家夫妇揖别京都,无缘再晤,抚今思昔,感叹良深。籍案牍馀闲,纪其大节,寄刊王氏家乘,用备史馆之采览焉。——湖北通山县知事姻愚弟张翊六鞠躬敬撰

参考文章:《秋瑾与湖南》


由于荷叶女权斗士人数实在太多,而且每个人背后的事迹都很复杂,因时间关系,我暂时只写秋瑾这一个。后续计划更新四篇,争取在本月内完成吧。

  1. 葛健豪(1865年8月17日—1943年3月16日)。中国早期女权活动先驱,女子教育先驱,女革命家。开创了宪法收录“男女平权”的先河。
  2. 唐群英(1871.12.8-1937.4.25)。中华民国的缔造者之一,女权运动领袖、女权主义先驱、民主革命家、教育家、辛亥革命功臣、中国同盟会第一个女会员。
  3. 向警予(1895年9月4日-1928年5月1日)。中国共产党创始人及早期领导人之一,杰出的共产主义战士,忠诚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和领袖,中共中央第一任妇女部长。
  4. 蔡畅(1900年5月14日-1990年9月11日)。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党员之一,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和卓越领导者、国际进步妇女运动的著名活动家,全国妇联的缔造者,历任全国妇联第一、二、三届主席,第四届名誉主席。曾任第四、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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